吳克儉喪母、喪妻,不少人出來拍手叫好,說是報應。然後不少人認為「禍不及妻兒」,對人喪親之痛傷口灑鹽是不恰當的行為。我們暫不討論「咒人冚家剷」的道德問題,但對於以「禍不及妻兒」作為批判這些行為的論點,合適嗎?
有人認為要咒就咒他本人,家人妻兒都是無辜的,但對妻兒來說「死了」才算是禍嗎?假設我們真的成功把吳克儉咒死了,他的家人喪親,喪失了家中的經濟支柱,孩子沒了爸,這算不算禍呢?假設不用他死了,身敗名裂好了,就不是禍了嗎?再退一步,讓他為了自己做的事負責任辭官好了,讓他失業,這就不是禍了嗎?所以,無論咒的對像是誰,咒的事情是什麼,「禍」總會及到妻兒,除非你希望他長命百歲,人生美滿,否則說「禍不及妻兒」,就只是偽善。
再說「禍不及妻兒」的本意是什麼呢?據鄭立的《你知道「禍不及妻兒」的源頭嗎?》此話的出處很可能是「罪人不孥」,是齊宣王與孟子對談時,孟子說到關於周文王所施行罪不及妻兒的德政。

稍微有讀過歷史的人相信都聽過「族誅」和「連坐」。「族誅」始於商朝,當時稱為劓殄,秦朝時發展為誅三族、五族、七族。隋朝曾廢除,但至唐朝復行並擴至誅九族。而「連坐」則始於秦朝商軮。兩者皆為統治者長久歷史以來統治人民的手段。
但除此以外,關於此話出處,我認為跟古代的「人質」制度也有很大關係。早在春秋戰國時代,諸候為了互相取信,會交換人質,另外為了表示臣服或忠誠,弱國、臣子也會向統治者單方面送上人質。秦始王父親秦異人就曾經在趙國當過人質。

人質的事例在日本戰國時代也非常普遍,家老以下的家臣會向主君獻上人質表示忠誠。大名與大名間亦多以「婚姻」「人質」作為同盟手段。這些都和中國非常相似,最為人所熟悉的自然是德川家康年幼時在今川義元家當人質的事。而真田一族為與北條家對抗而尋求上杉景勝結盟時,真田幸村(次男)亦成為人質,最後他因上衫投靠豐臣秀吉而輾轉到大阪城變成秀吉的人質。如果大家有追看今年的大河劇《真田丸》,你會發現日本戰國時代送人質是一件極其稀疏平常的事。當年豐臣秀吉為了拉攏德川家康甚至把自己母親大政所送過去當人質。

雖然人質一般都會被以禮相待,但是一旦出現叛變,就馬上會被撕票:日本戰國時代木曾義昌在背叛武田勝賴時,70歲的母親、13歲的嫡子及17歲女兒,均被處死。另一個例子是,當秦昭襄王派王齕圍攻趙國首都邯鄲時, 趙孝成王為了報復亦想殺死秦異人泄憤,異人後來得呂不韋協助才能成功逃回秦國。由此可見人質其實也隨時會被當成棄子。

關於「禍不及妻兒」,再舉一段歷史例子;晉八王之亂時,晉太子中庶子祖納曾上疏趙王司馬倫,放過起兵反他的司馬冏的兄弟:「罪不相及,惡止自身」(罪不涉及他人,惡僅限於自身)。歷史上雖然出現過反對「人質」「連坐」「族誅」的上諫,但最後都被便於統治的因素壓下去,直至近代的軍隊及北韓仍然有「連坐」的法規存在。
說過歷史,繞了一圈想說的是,所謂「禍不及妻兒」原本就是統治者或有權者對罪人(而且很多時候罪名都是統治者強加的)、人質等弱者的所謂仁德之舉。反觀香港,一介草民根本沒權去談什麼禍不及妻兒,因為權力仍然是統治者及一小部分人的專利。至於有人口出惡言詛咒狗官及其家人,其實跟古代受官府壓迫無力反抗的賤民,向鬼神控訴的事情本質是一樣的,這樣到底算不算「禍人妻兒」呢?我很有保留。香港人其實真的很可悲。當要透過這種方式表達控訴,就表示社會的不公義已經到達一個沒有制度或人能夠制衡的地步,然而很多人依然選擇站在道德安全線後,還沒有醒過來。
若有朝一日權力歸於人民,而人民沒去報復把那些狗官的家人牽連受刑,這才叫「禍不及妻兒」。但是在信奉法治精神的香港,有罪就有罪,沒罪就沒罪,其實壓根也沒什麼禍及不及妻兒這回事。
說穿了,信奉「禍不及妻兒」,其實潛意識還是生活在封建的中國。
想搶占在道德高地的人,別再說什麼禍不及妻兒了,承認吧,我們沒權亦沒力量把「禍」放到狗官及他們妻兒身上。不然受萬人寵愛的特首早就……
回想一下就不難發現「禍不及妻兒」其實早已變成香港有權者用「道德」編成的檔箭牌;去年三月練乙錚在信報發文借梁齊昕事件批評特首,旋即惹來特首點名反擊:「政治攻訐,禍不及家人,這是做人做事的底線,請練先生及貴報停手」很可笑吧?在他們作惡,與強推國民教育時,又有沒有想到「禍不及妻兒」呢?
香港需要的是繼續完善的法治與良好的民主體制,而不是這種任搬龍門的封建式思維。
詛咒狗官的人,如果你真的相信因果報應,這是七傷拳。你看人家連喪兩親仍執意出席回歸的升旗儀式,就知道這「忠犬」跟古代的人一樣,親族都是「棄子」而已,喪再多的親都沒感覺的,也不會影響他繼續作惡。所以,犯不著為了這種無效果的事情而自作惡業,不值得呀,把精力放到更加實在的事情吧!
如果你不是黑道中人或恐怖分子,不要再說什麼「禍不及妻兒」了,文明的社會制度,本應就沒人有權去做這種事情。時代進步了,人心還停留在封建時代,不是很可笑嗎?
封面圖:《芈月傳》中芈月把嬴稷送到燕国為人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