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的文章提到天災在日本、人禍在香港,言猶在耳,就發生了城市大學胡法光運動中心塌頂事件。只過了一天,種種人為的疏漏被揭破,一想起上星期還有幾百名學弟在裡面應試,心寒,也為這次事件沒有造成大量傷亡鬆了一口氣。
在香港生活久了,見識到種種荒謬的現實後,會時常想,人的價值是什麼?人作為社會的一份子,有被平等地對待?有被平等地尊重嗎?每次看社會發生的事,無不心疼,無不生氣,雖然很苦,但不能不生氣,停止思考的話會變麻木,變幫兇,這樣更可怕。
天災很可怕,看熊本地震,把房屋夷平了,把山的一角削走了,把人活埋了,把文物古蹟毀了,把地方運作的心臟 —市役所也震塌了,但是,學校沒有倒下,國家未來棟樑的所在地,讓人避難的最後堡壘沒有倒下。因為國家認為比起官僚,小孩子託付了生命的地方是更最重要的。而且因為市民對學校的路比其他地方更熟悉,避難時能夠更快到達,所以學校也是避難所的選址,建築規格特別嚴格。宇土市役所在震後塌毀,是因為預算緊拙,耐震補強的資源優先用到學校等建築上,所以本應作為震後指揮中心的市役所塌毀非但沒有遭到責難,反而備受讚賞。
香港很幸運,很少天災,但人禍卻不斷。為了發展不斷把鄉村填平強拆,很多人為此喪失家園;為了起樓有人要破壞有生態價值的郊野;工程污染把白海豚殺死了;然後把古蹟拆毀,把殖民地的痕跡粗暴地抹去;食水混入沿沒人要負責;最後提供給大學莘莘學子考試的場地整塊天花連屋頂塌下來了。梁美芬出出來說:「天花剝落在城大非罕見的事」,把嚴重的人為事故輕描淡寫,枉為人師,更枉為法律學者。這些事,這些人,在今天的香港比比皆是,明明安居樂業的小城,骨子裡其實比地震的熊本更加滿目瘡痍。
人禍或者沒有天災的規模,但卻不代表遺害一定較小,如果剛好在考試或典禮,幾百人就這樣被活埋了;沿水的毒害也可以是幾千幾萬人;生態的破壞或者不是即時的,但卻會遺禍後世;破壞文化遺產的負影響,看看文化大革命就知道了;拆毀家園,也令社會的怨氣上升。
運氣稍差,這次事年的傷亡人數很可能是幾百人,比熊本地震更甚。(圖:明報)
天災是平等的,人禍受苦的卻永遠是弱者。所以面對天災,人能夠同心合力地去預防,去面對,這是「危機凝聚力」的表現,但人禍是由社會上一部分人搞出來的,所以受害者如何對抗,也總會有既得利益者千方百計出來唱反調、隱瞞、推託,內鬥虛耗,最後一事無成。在這層面,人禍其實比天災更惡劣。
致香港,致我的母校城大,經濟數據多輝煌,研究有多成功,大學排名躍升了多少也好,如果最重要的「人」沒有獲得人應有的尊重與對待,那些成就都是虛偽的。
一幅天花,足夠令一間大學名譽掃地有餘,也夠令香港的形象蒙羞了。